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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我的身世二(第1页)

雾气腾腾地碗里装着精致的蛋羹,傍晚时分,妈妈在像往常一样在柜台核算着一天的流水账。在后厨忙活了一天的爸爸此时坐在椅子上,喝着妈妈提前给热好的白酒,一口花生,抿一口杯子里的酒,微微隆起的啤酒肚此时也显得慵懒惬意。

寂静的傍晚,爸爸没有像以前一样侃侃而谈,我感觉我能成为目前公司的金牌销售,跟我从小到大的家庭环境有绝对的关系。爸爸是个很健谈的人,天南海北事儿感觉什么他都了解一点,哪怕跟他聊点宇宙恒星之类的,他也能聊上一会自己关于外星人的见解,相反妈妈却是一个很安静的女人,很少听见她对什么事能表什么观点,一般家里的大事都是爸爸来拿主意。

“爸,你就没有什么想跟我说嘛!”

我先打开了话题。

爸爸放下了自己的酒杯,一向健谈的爸爸今天却像个犯了错的孩子,低头不语。

在一旁整理账单的妈妈,放下了手里一直想不停的电子计算器,走了过来,拿起一旁的塑料凳子,坐在了我的旁边。

“欣欣,我知道,早晚有一天,爸爸妈妈会跟你谈起这个问题。现在你也长大了,我相信你会理解爸爸妈妈的。”妈妈的眼睛开始有点湿润,鼻头也开始有点抽搐。

看似有点微醉的爸爸也放下了吃花生米的筷子,表情也逐渐变的凝重。

跟随着爸爸接下来的描述,我的思绪也一起跟着来到了三十年前的清沟村。

那要从文化大革命说起,当时我的爸爸和还年轻的金牧安叔叔因为家庭成分原因,都被迫驱离了校园,来到了青沟村做起了知青。

那个年代,国家在饱经战争的洗礼摧残之后,即使老百姓的日子依然过的紧巴巴的。但是那个年代人淳朴又充满热情,每个人都想为国家尽自己的一份力量,努力地光热。

青葱的岁月,爱情也如夕阳般美好却又短暂,并蒂常开的爱情也是时有生。

当时,我的姑姑也就是我爸爸的妹妹,正值十六岁的少女,爱上了帅气的金牧安,那时的金牧安拥有洋气的脸蛋,又具有难得的迷人的书生气质和出口成章的才气,本身他的母亲原本就是一大户人家的小姐,出国留洋期间爱上了一位德国人,后来回来生下了他,具有一半德国血统的金牧安,深邃的眼眸,精致的白色肌肤,谈吐不凡的气质,让人过目不忘。

女追男隔层纱,他们两个人很快的就越过了雷池,初尝禁果。没过多久,我的姑姑就怀了孕。

没错,那个孩子就是我。

在我还一岁半岁的时候,还没等文化大革命结束,金牧安也就是我的亲生爸爸的家庭就遭到了平反,即使这样,也有很多人虎视眈眈的盯着,生怕遗漏一处错处。为了能回城,或许也是这辈子唯一回城的机会,他只能将孩子托付给我姑姑一个人带。冰天雪地,天寒夜冻。他悄悄穿上衣服,抱着极度惭愧和自责的心,留下了自己能留下的一切,万般无奈地离开了。

第二天,得知真相的姑姑也就是我的亲生妈妈,穿着简陋的布鞋,沿着金牧安坐过的马车的车辙印,像疯了一样奔跑,没过多久,就听同村去城里买种子的人说,老初家的二姑娘在城外不远的红杉树上上吊了。

爸爸和爷爷赶到时,姑姑(我的亲妈)的尸体已经被同村人扛了下来,小小的麻花辫也因为清晨的冰霜冻的僵硬。

“那你还把自己的肾给他!!”我的身子在猛烈的颤抖,紧握的拳头狠狠砸向桌子上透明的钢化玻璃上,手腕的阵阵刺痛,让我能稍微冷静一些,继续听爸爸的诉说。

“对呀,我们老初家好像这辈子和金牧安有脱不了的干系,也许这就是命吧,他害死了我的妹妹,我真是恨。恨不得杀了他,文化大革命期间,你的突然爷爷患了重病,家里实在没钱,我四处打听到了金牧安的住处,给他写了一封信,很快他就在城里帮你爷爷安排了大医院手术,可是没过多久,我听说金牧安被医院查出了双肾坏死,需要紧急换肾。为了报答他对你爷爷的救命之恩,我偷偷的去医院做了配型检测,没想到我的那颗肾居然符合手术条件,我也算是替老初家还了一条人命债。”

“既然这样,为什么还要让我嫁给金子义。”我不解地问道。既然我是金牧安的女儿,金子义是他的儿子。那我们俩结婚不就属于亲妹嫁给了亲哥?哦,不对,金子义比我要大上那么几岁,也就是说,金牧安在下乡之前就已经有了几家庭,有了孩子。

爸爸似乎看出了我的想法,继续说道:“金子义。不是金牧安爸爸的亲生儿子,而是抱养的,他和我并不具有再生育的条件”

妈妈紧接着紧张兮兮地补充道:“这件事是金家的秘密。”

妈妈的语气里虽有一丝怜惜,但也夹杂着恐惧。我不知道妈妈恐惧从何而来,对于想尽快打开谜题的我,只能先暂时放下刨根究底。

爸爸缓了一口气继续说道:“不过,金牧安也算是讲义气,知道回来人闺女,不像那些抛弃妻子的混蛋。他还算是好的那一个。”爸爸的语气缓和了很多,更像是喝醉后的碎碎念。

“也不知道金牧安是怎么跟他的妻子交代的,杜维拉这个人,文化大革命那会儿,是县城里大医院的护士,尖酸又刻薄,不过,她一直爱着金牧安,金牧安就这样平白无故地带个儿子回家,她也能忍!”爸爸一口一口的喝着杯子里的白酒,说起话来也迷迷糊糊。

也许是爸爸提到了什么不带提到的人,妈妈用细长的手指戳了戳爸爸圆鼓鼓地肚皮。很显然,妈妈之前的一闪而过的恐惧,是源自于这个叫杜维拉的女人。

“那天晚上金牧安跟我说,如果我们同意让你嫁给金子义。。。”爸爸停顿了一下打了个酒嗝,又继续迷迷糊糊地说道。

“只要你和金子义结婚,咱家就能得到一千万。”

说到这里,妈妈走去柜台,在一本牛皮本子里,小心翼翼地把一张支票拿了出来。

“欣欣~”

爸爸用粗糙的右手拍了拍我紧握的双手,眼眶泛红地说道。

“爸爸妈妈不会为了这一千万去卖女儿,你就是我和你妈妈这辈子最大的心头宝。爸爸这辈子无能,没有给你和你妈创造太好的生活条件,赶上乡村改造,才和你妈勉强买了这个小二层楼,害得你妈五十多岁了,还要跟我一起卖馄饨。那天金牧安跟我说的一些条件,说实话,我确实很心动,他说,只要你嫁过去,这张支票上的所有钱都会存在咱们的户头上,既是嫁妆也是彩礼。这辈子给你留个保障,不管生什么,有这一千万,你再也不用去当什么销售了。”

妈妈把支票放在我面前。

支票上整齐的大字,工整地打印着一千万的字样。

“欣欣,你自己决定。只是我和你妈也不清楚,既然金牧安想对自己的女儿好,可为什么一定要让你和金子义结婚,和他见面的那个晚上,我借着酒劲儿,我也问了他,可是他没有直接回答,就睡过去了,被金子义背到了楼上。”

说到这里,爸爸的双眼皮已经很明显地在打架,是的,即使有一张五千万的支票摆在一个人的面前,也架不住十一点的钟声响起。

妈妈看出了马上就要困的一头栽到地上的爸爸,示意让他上楼睡觉。

爸爸走后,妈妈起身对我说道:“欣欣,不管你最终的决定是什么,妈妈都希望你能成为一个独立自主的女孩子。

金牧安毕竟是你的亲爸爸,他虽然曾经犯下过大错,但是我感觉他应该不会害你。不管怎样,决定权在你手里。

我和你爸爸是绝对不会因为这一千万去强迫你去做你不愿意做的事。一切由你自己来做决定,人这一辈子,跟谁过都是过,金子义那个小伙子,我看了,人确实是万里挑一,金牧安有眼光,只要那个小伙子同意,咱不亏!”说完,妈妈用手轻轻地摸了一下我的头,便上楼了。

桌子上的鸡蛋羹由原来的热气腾腾已经变得凉透了,微黄色地蛋清逐渐从中间分离开来,葱花孤零零地飘荡在水珠上,孤独无助。

我的胃病是大小落下的,一到换季,妈妈就会为我连续做好几天的鸡蛋羹,不知从哪里听来的偏方,说是换季的时候出鸡蛋羹能治胃病。

夜晚,躺在床上,隔着阁楼的望景天窗,天上的星星一闪一闪,乡下的空气就是好,漫天的星空,仿佛伸手可触。我想着那个穿着小花袄,扎着两个小辫子,眼神灵动就像这天上的星星般明亮的姑姑,她就是我的亲生妈妈,真是一位敢爱敢恨地女人啊!但是又想起抛妻弃子的金牧安,这个名字真讽刺,安是平稳,安定的意思,可是这个人可一点都不安定,甚至可以说是恶毒,能让妈妈有点恐惧地杜维拉到底是一个什么样子的人,为什么爸妈一提起她,就开始变的唯唯诺诺的。带着这些问题,一夜的碾转反侧,我开始慢慢思考自己接下来路开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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