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七十八章 做官必须手下强(第1页)

晋王。

民族英雄李定国。

如雷贯耳之人,贾六能不知道?

但他吃惊的是晋王的后人怎么跟他一样成八旗子弟了?

李承宗的确是李定国后人,他是李定国次子李嗣兴的后人。

李嗣兴未能遵从父亲“宁死荒野,勿降也”的遗言,于康熙元年降清,后被编入镶黄旗汉军,为世袭佐领,曾任宁夏镇总兵。

李嗣兴的儿子,也就是李定国的嫡孙李天志17岁就被选为侍卫,在康熙身边当了24年御前二等侍卫。雍正即位后,李天志外放温州平阳副将,后死于任上。

李天志有三子,李承宗的父亲李显元是李天志次子,并未能袭祖父李嗣兴的世袭佐领,所以李承宗同贾六一样,也只是个旗内闲散子弟。

不过李承宗去年就来金川了,其现在所任蓝翎一职是凭军功得授的,不像贾六是花钱捐的。

因此,对于自己突然就要听命于刚刚来的第七小队新领队,李承宗内心里肯定是不大服气的。

鲍国忠倒是无所谓,反正是临时差事,他已经张罗准备调到木果木大营,这事最迟下个月就能落实。

所以听不听,也就个把月。

管你贾不假的,甄不真的。

“让你二人过来倒也没别的意思...”

贾六不会干涉新归他指挥的两个缉捕队人事,更不可能把人家李、鲍两队长给换了,他只要指挥权就可。

但这个指挥权如何从虚慢慢变成实,进而实际掌控这两队人马,做到贾大人说抢哪就抢哪,就得沉着性子慢慢来了。

大体表了舞照跳,马照跑的讲话后,贾六示意李承宗、鲍国忠可以回去了。

他刚刚在差遣房了解过,李承宗的第八小队明天就要出外巡视,鲍国忠的第九小队要过两天。

而刚刚回来的第七缉捕小队则可以休整五天。

毕竟,一趟来回七八天,还同劫道的番贼狠狠干了一场,不给休几天实是说不过去。

既是休整,那便放鸭子吧。

......

次日。

让栓柱打了一桶热水后,贾六很是泡了半天。

之所以泡的时间长,主要是身上遗留的图尔格大人血味太浓,不知道是死后阴魂不散还是怎么回事。

换上另一身蓝翎官服后,贾六神清气爽走出屋子。

王福那帮人不是在耍钱,就是在外面晒太阳,美诺寨四周青山围绕,看上去很有世外桃源的感觉。

年后,气温也在回升,比年前要暖和得多。

“栓柱,你弄啥?”

“少爷,这官服上的血迹洗不掉啊!”

杨植苦恼怎么也洗不掉少爷官服上的血迹。

贾六走过去看了看,让杨植把这衣服丢了。都已经是六品前锋校贾大队了,哪里还在乎一件蓝翎官服。

“噢。”

杨植应了一声,想想还是舍不得,便回屋拿了刀将没有血迹的布给割了下来,好用来当擦脚布。

贾六这边也没事,见花狗熊也躺在那晒太阳,便过去逗这活宝。

结果现自己的力气好像没有狗蛋大,耍了一会就见杨遇春回来了,满头大汗的。

贾六好奇问道:“你干什么去了?”

“大人,我去跟蒋师傅学武艺了。”

这个回答让贾六颇感意外,问后才知道是营中一个叫蒋丰的教头,原先在成都开武馆,不知怎么就进了绿营当哨长,负责教授营兵拳脚功夫。

杨遇春这孩子可能天性好武,回营后见那蒋师傅正在教拳,便跑过去在边上看。

那蒋丰也是个乐心肠的,见一半大孩子在边上跟着学,便问杨遇春是哪的。待知道是缉捕队的苏喇,便让他也跟着一起学。

>

“大人,我跟人家学拳,不碍事吧?...我也是想多练些武艺,日后好保护大人。”

近墨者黑,杨遇春的回答非常得体,也甚是感人。

热门小说推荐
道君

道君

一个地球神级盗墓宗师,闯入修真界的故事桃花源里,有歌声。山外青山,白骨山。五花马,千金裘,倚天剑。应我多情,啾啾鬼鸣,美人薄嗔。天地无垠,谁家旗鼓,碧落黄泉,万古高楼。为义气争雄为乱世争...

哈利波特之我之越界

哈利波特之我之越界

作品简介我给你讲的这个故事,很长。我来到了哈利波特的世界,并且和魔法棒还有自己的魔法斗篷成了好朋友,他们性格各异原来霍格华兹成了一个地狱原来伏地魔就是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哈利波特之我之越界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经济大清

经济大清

这一年,美洲土着经受着残忍的掠夺,大清沉醉在康熙盛世中,俄国的彼得大帝东征西讨,英国光荣革命峥嵘初现这一年,一个累死在工作中的小审计员穿越到了大清皇子胤祚的身上。一片小小的蝴蝶翅膀能否吹动大清...

重生鉴宝小甜妻

重生鉴宝小甜妻

遭人害死后,田甜重生了,而且还得到了一个神奇的鉴宝系统──本以为这个鉴宝系统是老天爷给予自己的金手指,可随着一个个妖魔鬼怪登场,她才知道原来一切并不是那么回事。打小有婚约的未婚夫放心,一切妖魔鬼怪,在我面前都是纸老虎。...

来自大宋的鬼夫

来自大宋的鬼夫

我是你一千年前的夫君。来,把这蜡烛点上,我饿了!看着床边勾唇浅笑,面若皓月的古代男人,我觉得自己撞鬼了!对,没错,而且还是一只色鬼!洗澡的时候钻进我的浴缸,趁我不备偷偷吻我,还时不时的提醒我何时洞房!  阿月,再亲一个。转眼又被他壁咚在墙上,鬼掌一下子压住我的后脑勺,某处灼热,声音低沉别乱动,会出...

吞雷天尸

吞雷天尸

因一次意外,沈从变成僵尸,幸亏脑袋里面有电脑,电脑功能多啊,就是要充电啊。这个世界没有家用电,只有浩瀚雷法与滚滚天雷,让僵尸去挨雷,老天爷,你还是给根吊绳吧。雷光上跳舞,妹子群中歌唱,即便老天相拦,沈从也要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巅峰之路,大不了将天捅出一个窟!第一章祸不单行  华国F市,爆发的流星雨在星空之中纵横。某座居民楼天台上,沈从抱着陪伴自己多年的笔记本电脑,目光没有焦距的盯着夜空。没有亲人,朋友寥寥,一个人孤独的在这个城市中残喘着。流星的光芒在沈从的眼眸中闪烁,ldquo如有可能,哪怕只是闪耀一时,也当无憾helliprdquohelliphelliphelliphelliphelliphellip倪天国,一处偏僻荒芜的丛林之中,一道身影盘膝在阴影之中。气息幽沉,一道道肉眼难见的天地能量从四周汇聚,接着进入人影身体之中。沈从的身形微微颤动了一下,双眼睁开,猩红的光芒一闪而过,ldquo还是没有多少进展,当初村里的最好的功法,在身体产生异变之后,除了护住自己的心神不被暗化,功力的增长几乎停滞了!rdquo沈从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掌,僵硬的皮肤好似老树皮,不似活人。不止手掌如此,沈从身体的各个部分都是一样,沈从如今的状况跟常人已经联系不上,非要说沈从如今是什么的话,也许最近似的就是僵尸。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十几年,如何而来,沈从无从得知。从最开始的惊愕,到后来的渐渐适应,如果没有那场惊变,沈从现在可能还在村庄里,与这一世的父母亲人,友善的邻里无忧的生活着。可惜,一切都变了,只因那些贪婪的人。...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