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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可能还是个新鬼(第1页)

这几句话一来一往,就像高手对决间的电光石火,把晓威都给听呆了。她怔了一下说:“你竟然骂女生!”“你先骂的我吧!”她竟然笑着说:“哈哈,你还真好玩儿!怎么样,我也很好玩儿吧?”“不知道啊,没玩儿过!”“不许占我便宜,说实话呀!”“擦,简直好玩儿死了!”我只好说。我觉得我遇见一个疯子,我也跟着疯了。

不过她真不是一般的女孩儿,可能是女痞子,也许是女流氓。还可能是,女神经病。晓威憋出一句话来:“我勒个去。你们俩,还好吧?”“滚,你还有脸说。本来只是打个赌,我tm怎么还变成自杀了!”那女孩儿开心地笑:“哈哈。我还真以为有人自杀呢,兴奋死了。跑过来却现上当了,真是郁闷死!”哇,这年头儿都是什么人哪!我很无语。

晓威拽了拽我,悄悄说了一句:“她不会是神经病吧!”“你才神经病呢!”我勒个去,听力也太好了!晓威马上换了一副殷勤的笑脸:“哎,我就是随口一说,不要当真。美女,咱们真是太有缘了,一见面就对骂!满世界都找不到这种奇妙的缘分啊,要不一起去吃个饭吧?”这小子没救了,什么样的女孩儿都敢搭讪,只要他觉得好看。

“吃饭?”她眨了眨眼,不知道琢磨什么。那眼神儿很熟悉,从小就熟悉,就像小怪兽打量奥特曼。见她不说话,晓威就马上以退为进地说:“算了,看来缘分不够。机不可失,时不再来,美女拜拜!”她突然问了一句:“吃什么?”我简明扼要地回答:“饭!”她很嘚瑟地说:“好啊,又有敲诈的机会了。丽江国际大酒店,快走吧!”

那晚我们去了七星街的,一家大排档。一瓶青稞酒三瓶啤酒,四个炒菜一桶米饭。她看着眼前满满一大碗米饭,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说:“尼玛,果然是请吃饭!”那顿饭共计113块,我们一起给老板上了三分钟的思想教育课。最终他收了晓威,整整1oo块大洋。

饭只要吃饱就行,酒却要喝醉才行。我们边喝边聊,说是聊天,其实更是扯淡。那晚我俩对她的仅有了解是:于小蝶,24岁,单身,乌鲁木齐人。大理学院毕业,但和我们一样热爱丽江。古城某酒吧驻唱歌手,住在那酒吧后面的某客栈。热爱文学,热爱音乐,热爱旅行。

最后我们都醉了,把于小蝶送回古城,然后打了个车回文荣新村。在丽江繁星似锦的夜幕下,其实我们都在醉梦中。每个人都有过去,但不是每个人都有未来。而我的未来,就在过去里,深深地隐藏着。如果我想和未来捉迷藏,那我永远都是赢家。我只需要永远躲在,一个幽暗的角落。可是绝对不能出来,出来就输了,输得灰飞烟灭。

我梦呓般地喃喃着,一块钱长大了,就是一百块。一百块长大了,就是一万块。一万块长大了,就是一百万。晓威迷糊糊地问,一百万长大了呢?我想了想说,一百万长大了,就是共产主义了吧!他又问,共产主义来临的时候,我们还能接班吗?我说,能啊,去地下吧。我们都是共产主义的,地下接班人!

又是一个冰凉的清晨,因为昨夜忘了关窗户。等凉风在脸上打了几个耳光,我才慢慢睁开了眼。一缕阳光透过指尖,照在苍白的掌心上。手掌一张一合,很想把阳光抓在手心里。阳光是抓不住的,我只是无聊。但像阳光一样的东西还有许多,也是抓不住的。虽然抓不住,但还是狂抓一生。不仅无聊,而且痛苦。

所有人每个清晨醒来,都应该思考人生的意义。我每天都在思考,所以我很清楚,除追求自由之外,任何事情都是没有意义的。或许,当做一件没有意义的事情太久了,它就会成为有意义的事情。又或许,人生的真正意义,就只是寻找人生的意义吧。没有结果,只是过程。

晓威昨晚倒在我屋里睡了,这会儿睡得正香。这是人最温柔的时刻,每个人熟睡的时刻,都是天真的小婴儿。可是醒来后,很多人都恢复成了禽兽,有的还不如。我又躺了下去,睡吧,睡吧!睡到天昏地暗,睡到醉生梦死,睡到世界末日。当我再次醒来时,居然已经天黑了,看来酒是最好的安眠药。

晓威已不见踪影,这就是个小混混。目标是混,理想是混,梦想也是混。其实有时候,我也挺羡慕他的好心态。如果我们同样在路上捡到一块钱,我会失望地说,唉,一块钱!而他一定会兴高采烈地说,哈,一块钱!我是个悲观的理想主义者,他是个乐观的现实主义者。有时他也会悲观一下,但那都是受我的短暂影响。

还记得我们,第一次做兼职的时候。那是大一下学期的,六一儿童节。在丽客隆市门口,摆摊做促销。促销产品是,雪山农场的特产,各种果脯。日薪5o元,外加提成。我把它吹成灵芝草,人参果,甚至天山雪莲。我说它治感冒疗晕车,美白补水防高反。其实它就是一种,软绵绵的水果糖。甜得腻人,还有点酸。

说过那些话,我觉得心虚。可是听了晓威的广告,我觉得胃疼。如果说我对顾客,是有节制的忽悠。那他就是,没有下限的蒙骗。在他的嘴里,那些果脯养肝脾,利肠胃,爽心肺。丰胸减肥,滋阴壮阳,无所不能。一句话概括就是,吃一包百病不侵,吃两包长生不老,吃三包羽化登仙!搞得我都想买几包,给语嫣寄过去!

中午两人轮流吃饭,我还买了几罐啤酒。然后就晕乎乎地,坐在摊位后面,天马行空地扯淡。那会儿是午饭时间,也没有什么人。扯了一会儿,他就趴在摊子上打瞌睡了。我就戴起耳麦,轻轻哼歌:你问我爱你有多深,我爱你有几分。我的情也真,我的爱也真,月亮代表我的心!哼来哼去就这两句,剩下的歌词已经全忘了。

他睡了不到三分钟,兴奋得一跃而起,也扯了一副耳麦戴上。开始大声地唱,轻轻的一个吻哪,已经打动我的心啊。深深的一段情啊,叫我思念到如今哪!我问,你唱的什么歌?他说:我去。寡人跟你唱的是同一歌,同一歌!我只好抱歉地说,月亮,对不起!

那天下午,我俩一直在唱歌儿。还引来了不少游客驻足观看,生意跟着好了不少。晓威说,那天是经典老歌大放送!确实是这样,我俩把《西游记》、《还珠格格》、《少年包青天》、《新白娘子传奇》,和几乎所有金庸武侠剧的歌曲,都给过了一遍。有的是独唱,有的是合唱。看着手机搜索的歌词,就那样一路k了下去!

某人说过,世界已经老了,我们依然年轻。可我和晓威,却经常感叹。我们还没有年轻过,可是怎么,就这么老了呢?我时常这样想着,当在我的小屋里,默默地躺着时。当在旅院的映雪湖边,默默地坐着时。当在清溪水库的大坝上,默默地站着时。当在古城的街巷里,默默地走着时。一个人,就是默默地。

晓威在他屋里复习日语,我又一个人跑到古城。左拐右拐穿过一条条巷子,我也不知道自己想去哪儿。后来绕了一大圈儿,又回到了四方街。有人说丽江古城的酒吧,是中国最热闹的酒吧。没去过古城的酒吧,就等于没去过古城。我就站在青石桥上,脚尖随音乐点着地面,直到一支烟抽完。

一段激昂的舞曲,刚随风散去。一个酒吧里,就传出了心酸的《离歌》。那个唱歌的人,也许更心酸吧。那是种唯美的女声,就像漂浮在空气中。空灵,只能叫做空灵。我忽然想起了于小蝶,于是就情不自禁地,走向她在的酒吧。茫然地站在那个酒吧外,一边抽烟一边听歌。

穿过拥挤的人群,穿过狂热的舞池,穿过绚烂的霓虹。我看见了于小蝶,她正抱着一把吉他在摇摆,头甩得像一团炸开的柳絮。我就那样静静地看着她,看着她唱歌,看着她跳舞,看着她对游客们抛飞吻。整个古城酒吧里,都是暧昧的气息。

我在那儿站了好久,直到她走出来,还是背着那个粉红色的书包。她一出来就现了我,笑着问:“嗨,帅哥。你在等我吗?”“额。没有,我就是随便逛逛。”“切,那就再见啦!”“好的,再见。”她走了好几步,又回过头来问:“小家伙,还挺有个性。不想陪姐姐一起逛逛吗?”“好像,有点儿想!”我就顺水推舟地追了上去。

见她走路有点飘摇,我就扶了她一下,她就抓住我一只胳膊。然后走着走着,就变成勾肩搭背了。她边走边问:“小孩儿,我唱歌很好听吧?”“还好。”“我跳舞很好看吧?””还好。”“那我很漂亮吧?”“还好。”“怎么都是还好,太敷衍了!”“是嘛。那我问你一个问题,我很帅吗?”她盯着我哈哈笑了一声,开始回答:“啊,呸!”

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她又开始问:“再来一遍,姐姐很漂亮是吗?”我轻轻笑了笑,贴近她的耳朵,狠狠说了一个字:“呸!”她猛地给了我一拳,是真打,挺痛的。我抽出一只手来,迅穿过她的头,准确无误地揪了一下她的耳朵。“哎呀。死小孩儿,你敢打我!”“你先打的我啊,下手太狠了吧!”“”那你也不能,打女孩儿吧!“”没打,只是揪你!”

“你卑鄙!你无耻!你下流!”她翻着白眼,继续说:“小孩儿,你就不能吃一点亏吗?”“已经吃腻了,不想再吃了!”“”好吧。不欺负你了,姐姐不能恃强凌弱呀!”她说。“切,咱俩谁弱啊?““就是你弱。”“好吧,让你一句。”“哈,这才乖!”我们就这样漫无目的地走着,一只手扶着她,一只手握住她的手。有一点凉,像丽江的初冬。

她有点醉了,不停地跟我说话,挺絮叨的。我一边嗯嗯哦哦地应着,一边思考一件很重要的事儿。明明昨天才刚认识,今天怎么突然就这么熟了呢?这也太快了吧,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艳遇!或许是因为,我是一个奇葩,她也是一个奇葩。而奇葩们的经历,总是匪夷所思的。可能是这个原因,所以就是这样了。

我有过几次初恋,因为我的每一次,都是第一次。所以每一次恋爱,都是初恋。不是开玩笑,我是真心的,每一次都是那么真。2oo1年的冬天,我7岁。那天有雪,小冷。我穿着一件蓝色皮夹克,和蓝色牛仔裤,坐在学校里的小花坛上。身边是一个漂亮的小女孩儿,全身一片淡紫色。最好看的,是她那棕色的围巾。

那时我俩坐在一起,靠得很近。我对她说,想亲你一下。她说,嗯。然后,听话地闭上眼。我亲在她的脸颊上,然后静静看着她的小脸,由白皙变通红。后来我转学了,不久她就出了车祸。所有的记忆和所有的美丽,都驻留在那年的冬天里,学校的小花坛边。

我总是梦到,那条棕色的围巾。飘啊飘,在漫天的雪花里,不知疲倦地飘。我看见她,站在围巾上,向我招着手。一会儿轻哭,一会儿微笑。不知从何时起,她再也没来我的梦。2o11年的冬天,我17岁。那晚没有雪,但是却更冷。我穿着一身黑衣,走在太和的夜幕下。我身边的女孩儿,穿着鹅黄色的风衣,还有纯白色的围巾。

当时她像白雪公主,后来我才知道,我并不是她的王子。甚至还不如,一个没落的骑士。我们并肩走着,却没有拉手。走到某个市的后面,没有路灯也没有人。我说,你闭上眼,我送给你一个新年礼物。她微笑着,看了我几秒钟,开始闭眼。我立刻在她唇上,轻吻了一下。她睁开眼,望着我说,你骗我。我说,没有,这就是礼物。然后我就搂着她,继续走。

很久的以后,我还是那么想她。可是却没有再梦见她,因为我已经,很久不做梦了。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喜欢亲吻女孩儿。不过那一弹指,千真万确是纯洁,甚至是神圣。我疯狂迷恋,那一刹那的温存。或许只有那一瞬间,我才深深知道。世界是真实的,自己是活着的。

因为也许,我早已经死了。在世间游荡的,只是我的魂,我却不知道。为什么不知道?可能还是个新鬼吧。庄周都搞不清,自己是不是蝴蝶?我怎么知道自己,是不是活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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