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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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暄和二年初,匈奴攻破兴郡三县,危及国都,天子下令迁都南下,定都衡川——这本是姜舒为文《敬江山》设定的开篇背景。

  而如今,脑中的记忆告诉他,他不仅穿成了自己书中人物,还是个在原文里连姓名都没有的炮灰。

  身为一名小说写手,“穿书”一词于他而言不可谓不熟,但接受度再怎么高,他也没想过这种事会生在自己身上。

  为什么?

  难道就因为他父母双亡吗?

  写过数位主角的姜舒不禁在心里吐槽。

  所幸他穿的是个正儿八经的士族子弟,不用一过来就为自己的生计愁,当下唯一要担心的也就是如何扮演原主的问题。

  根据他脑中的那些记忆片段来看,原主姜殊身上是带着些浮华虚夸的公子哥习性的,好在家里管得严,至今也没犯过什么大错,顶多就是不爱读书又喜好卖弄学识,比较爱吹牛罢了。

  但这和他本人的性格仍旧有很大差别。

  姜舒为此比较头疼,模仿他人可不是他擅长的东西。

  不过不论怎么说,白捡得一条性命,还是个刚满十八的少年郎,终究是他占了便宜。

  在婢女服侍下穿上一身缥色缦缯衣裳,待坐于镜子前梳,姜舒才看清自己现在的样貌。

  尽管镜子没有那么清晰,他依然可以看出镜中之人拥有一副相当不错的相貌,骨相精致,眉眼清隽,五官之中以眼睛生得最为俊俏,明亮灵动却又不张扬。

  是一张不做修饰也相当讨人喜欢的好面孔。

  他才刚这么想,下一刻便见身旁女子打开一盒雪白粉末,布巾蘸取稍许,就要往他脸上涂抹。

  姜舒急忙偏过头,问:“这是做什么?”

  “奴婢给郎君搽粉。”

  姜舒神情微愣,随即回想起自己在写这篇文的设定时确实参考了历史上某个男色狂受追捧的时代,虽然他在文中没有明写,但显然这个世界已将他的想法自动补全了。

  哪怕崩人设,姜舒也接受不了脸上被糊上这样一层白粉,何况现在的化妆品大多含有毒性,他立即拒绝道:“不,不必了,今日是赶路,并非出游会客,就不必弄这些了。”

  他给的理由确实合理,之桃很快便收起东西,应了声“诺”。

  好不容易穿戴梳洗完毕,姜舒坐到了几案前用餐。

  案上一共五碗盘,碗中盛有粟米粥,配两个胡麻饼,佐以少量菹菜和肉酱,散丝丝咸香。

  这餐饭并不算精致丰盛,对于郡守之子来说甚至有点俭朴,然考虑到如今粮食之精贵短缺,似乎也可以理解。

  因此尽管姜舒现在有些缺乏食欲,还是将准备的早饭都吃了下去。

  刚就着酸菜吃完最后一口小米粥,房门便被打开,一位身着绛紫罗绣襦裙、面容端庄的夫人迈进门来,身后还跟着个男童,头顶两个羊角似的髻,生得粉雕玉琢的,十分可爱。

  是原主的母亲柳怡雯和侄子姜泽。

  姜舒立即提起心来,擦了擦嘴,起身行礼:“阿母。”

  男童亦规规矩矩地向他弯腰行礼:“见过叔父。”

  “用完饭食了?”柳氏进门便问。

  “是,已用完了。”姜泽回答,见她垂眸望着自己的碗盘,心中忽然一凛。

  不对,原主没有珍惜食物的概念,每每用餐,向来都是会剩些东西在盘子里的!

  好在柳氏没有深思,见他把早餐吃完了,还夸赞了一句:“今日倒是懂事,未剩下饭食来,如今粮价高昂,你阿父连一粒米掉在案上都要捡起来吃,你也当向你阿父看齐。”

  原主在外行事张扬,在家里几位严厉长辈面前却从来不敢放肆,姜舒便只需做出听话的模样,低头回道:“儿知晓了。”

  “既用完朝食了,便带阿泽去正堂向你父兄请辞吧。”

  姜舒动作一顿,想到迁都一事,立即点头称“诺”。

  天子迁都衡川,巽阳城内上至皇亲贵胄,下至平民百姓,能走的都跟着走了,除了必须要留镇旧都的官员与军队。

  原主父亲姜恪身为一郡之,理应以身守城,但迁都一事终究弄得人心惶惶,唯恐什么时候匈奴就打了过来,为保存姜氏一支血脉,姜恪最终决定让小儿子带着年仅十岁的长孙,前往沂州襄郡柳氏族地,也就是姜殊的外祖家暂避兵祸。

  襄郡柳氏历来只是个中等世家,比不上诸如襄郡崔氏、逐江谢氏等高门大族,不过柳氏这一代却出了个才情极佳的能人——姜殊母亲的嫡亲弟弟柳浪,年纪尚轻就官拜沂州刺史,可谓是光耀门楣。

  乱世之中,任何钱财地位皆比不上有兵权在手,有这么一位手握实权的舅舅,姜殊去往沂州也算有了层保障。

  “前往襄郡途中必会经过朱宁,届时记得绕道郡城拜会你小舅,此事事关安危,切莫再像往日那样偷懒耍滑了,可知?”

  “儿知晓。”

  柳氏舒了口气,离别在即,她也褪去严厉神色,目光柔和地望着姜舒叹道:“有阿弟照拂,我便安心了。”

  姜殊微微抿唇,走他是一定要走的,倘若这个世界真是他所设定的那个小说世界,按照接下来的剧情展,最多半年,巽阳城就会被匈奴大军攻破。

  先是围城两月切断粮道,城破后又是奸淫掳掠,屠杀百姓,这座昔日的鼎盛王城,很快就会在外夷手中变为一个血淋淋的人间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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