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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〇七章 周秉昆的心事月票超过50张加更(第1页)

林晓晓把信放进包中,对郑娟保证道:“大小姐,我们记住了。”

“没什么事,你们回去准备吧。”

“好的,大小姐。”二人向郑娟鞠个躬后,离开了办公室。

郑娟这么安排,是有她的打算。

在她看来,

6天要是没有信守诺言,没到两年就找了别人,是他对不起自己。就算将来孤寂一人,也不会再去找他。

若还是一人,郑娟已经通过振邦集团找到了特别渠道,通过特别方式,让6天来香港。

假如是在九月十四日之后结婚,郑娟觉得是自己不好,没能早一点想办法联系上他,才会这样。

这个时候,就让6天自己来选择,留下还是赴港。即便他选择留下,郑娟也不会怪他。

三种可能,郑娟当然希望是第二种。

那样的话,一家人在香港团聚,才是她想要的幸福。

……

寒风袭来,吉春又步入了冬季。

在太平胡同,每天晚上卿卿我我的6天和周蓉,也搬回了周家。

周母和冯玥睡在里屋,而6天和周蓉住在外屋。

每当周母和冯玥熟睡之后,6天和周蓉便钻进一个被窝,在被子底下,享受着最愉悦的相处方式。

不过,隔壁的墙实在太薄,稍稍动静大了,就会把旁边屋里的人吵醒。

周母是过来人,左耳听右耳冒,就当没听见。

可冯玥不一样,

时不时会下炕,过到这边看看生了什么,令二人不得不中途停止。

可没办法,家就这么大,有冯玥在,只能多注意些。

这一天,周蓉收到了周秉昆的来信。

信上除了恭喜6天和姐姐登记结婚外,还说了一个小秘密。

他喜欢上了一个姑娘。

6天看过信后,对周蓉说:“秉昆今年虚岁都二十了,找女朋友应该鼓励,不要打击。”

周蓉收起信,说:

“秉昆喜欢这个姑娘叫陶俊书,和冬梅姐在一个农场插队,家是上海的。

冬梅姐前段时间来信,就跟我提过这事。

这个姑娘人长得很漂亮,从小弹钢琴,很有艺术天分,倒是和秉昆很般配。

就有一点,她的父亲在解放前是上海的大资本家,现在还被隔离审查。

6天,你说秉昆要是娶了个大资本家的女儿,他将来的前途会不会有影响?”

6天摸了摸周蓉的长,浅笑道:“冬梅姐的成分不是更不好,你哥还不一样和她不离不弃。秉昆找个资本家的女朋友,有什么不行的?”

“话不能这么说,

我哥和冬梅姐好很多年了,不分开也是应该的。分开,就是我哥的不对了。

冬梅姐给我的信上可说了,秉昆进到文工团以后,大舞台表演快板,广播里说着评书,现在是整个建设兵团的红人。

到哪里演出都有好多人要他的签名,每天都能收到小姑娘的求爱信。

这个时候,秉昆跟陶俊书谈恋爱,是不是有些不好?”

“有什么不好的。

别看那个姑娘现在成分不好,再过五六年,中国将生天翻地覆的变化,经济展将成为时代的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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