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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赶集(第2页)

这里也有一个摊位是卖猪肉的,卖出去的并不多,看屠夫打瞌睡的模样就知道他生意并不好,而且他卖的肉也不多,看不出是一整头猪的分量,估计这肉也不是今的。

所以她更是不想将自己好不容捕获的猎物交换出去,在这里,她绝对是换不到她理想的东西。

难怪宋爹每次去的都是镇上,而不是集会。

宋欢回忆了一下去到镇上的距离,其实对自己来说,路程能接受,从大榕树村去镇上只用翻过两个山头,但是她已经到了洞溪村了,按洞溪村去镇上的路,就得翻过三个山头,这里就有了很大一个问题,阿弟!

她把阿弟带来了,阿弟年纪还小,原想着距离不远带他来让他涨涨见识,看看外面的世界,可是加上阿弟的话,赶路的时间会加倍。

呵呵,只能说她高估了这个集会的消费水平。

最终不甘的想法还是远远压过留下来的想法,她心下一横,既然如此,她既要去到镇上卖出猎物,又要让阿弟一次性涨个够!

大不了她多累点,没什么是不能克服的!

阿弟还没看个够,就被宋欢一把抱了起来,穿过人群出了村口开始翻山越岭去镇上。

阿弟一听阿姐要带他去镇上,兴奋得非要自己下来走,兴冲冲的跑一段等着阿姐跟上了又继续跑,不过等走上坡路后,他就肉眼可见的萎靡下来。

宋欢和阿弟什么都没吃就出来了,原想着卖了猎物得了钱买个大包子吃,谁知道这里坑爹的,所以兴奋不过一刻钟的阿弟就累了下来。

一个时辰后姐弟俩是又渴又饿还累,宋欢是饿的不行,背上背着重量不轻的猎物,每隔一段距离还得背上阿弟,偶尔她也会闪过后悔的念头,但是一想实在是太亏了,她又觉得这累是值得的。

东西得在有需求的人前面才有价值。

猎物是肉,百姓对肉毋庸置疑是渴望的,但是在他们的思想中这是属于有钱人才能吃的,他们也就是过年的时候换了那么一块比拳头大一点的肥肉,一年了给一家老小吃点带油花的,过年那晚上,每人分到一小块油渣,那估计就是大多数百姓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东西了。

差不多两个时辰,宋欢牵着阿弟终于到了镇上。

错落有致的店铺,门口上方插着飘扬的旗帜,上面书写着酒,粮,铁等等字眼,一眼看过去就明明白白。

镇上确实是比临时搭建铺垫的集会好很多,道路干净宽敞,来来往往的人虽说穿着上也带有补丁,但也干净整洁。

店里的伙计掌柜精神面貌也不错,察觉到宋欢姐弟的视线也会回以一笑。

阿弟咽下口水,牵着阿姐的手,慢慢远离那红通通串成一串的糖果,他听到那人喊冰糖葫芦。

宋欢一路打听,终于在一家叫太平食肆的门口停了下来。

店里的小二正拿着抹布仔细擦拭饭桌,见到停在门口的宋欢姐弟,心里大概判断了一下两人的情况,觉得她们俩估计也消费不起,看着她们狼狈模样到底还是忍不住到了门口先问了一句,“小姑娘你们是打尖还是住店?”

宋欢牵着阿弟步上仅有的两个台阶,问道,“请问你们掌柜在吗?”

小二疑惑打量了一眼,莫非这两人是掌柜的亲戚?“你们是……?”

宋欢就说了句意味不明的话,“小二哥,等你们掌柜来了你不就知道了?”

小二终是没说什么,去后院叫了掌柜,不多久掌柜就出来,见了两人,确定自己不认识没见过后就皱眉道,“我这不是你们可以随意放肆的方,赶紧走!”

宋欢把早已经放下的背篓推了过来,把最上方的草移开,里面的兔子和野猪一目了然。

掌柜见此哪还有什么不懂,看了眼宋欢姐弟,随后才说道,“跟我进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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