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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日后定有你好受(第1页)

沈清相信这份债务是他们为了吃高家绝户捏造出来的!

思及此,她立即跪道:“高家不曾向任何人借过十万两。”

县官从师爷手中接过一张对折的黄纸,拿在手上扬了扬:“这是你公公和丈夫白纸黑字签下的借据。”

“如何证明这借据是真的?”沈清镇定坚持,“我从未听丈夫提起过这份债务。”

县官烦躁拍堂:“来人!将借据拿去行笔迹印鉴比对!”

沈清忽感不妙。

狗官不仅自觉展示证据,且还主动提出做笔迹比对,与先前将她屈打成招的鬼祟样完全不同。

难道……

“大人,”检验官进公堂,“经过与当地商户联名请愿书比对,确认借据的签字画押确实属于高家父子。”

沈清大骇。

借据是真的?

她不信,原身的记忆里分明没有这份债务!

“大人,民妇想亲自比对借据!”

县官挥了挥手:“准了!”

检验官把借据和联名请愿书递到沈清面前。

沈清细细比较两组签字画押,越看,越心惊。

她财务出身,对辨别笔迹画押有一定经验。

高家父子出身风雅,签名都有自己的风骨,难以模仿,而指纹画押更是无法作假。

这借据是真的!

高家父子瞒着原身借了十万两白银!

沈清两眼一黑。

县官见她这般模样,得意地笑道:“高沈氏,你若不想入狱,就将高家的宅子拿出来抵债。”

沈清在心中权衡——

不同意以宅子抵债,她将再次入狱,死路一条。

同意以宅子抵债,她将居无定所,在江州漫长严寒的冬季里,冻死街头。

两个选择都是死局,压根没给她活路!

她想活着,不仅要从这里出去,还得保住高家的宅子!

沈清视线落到借据上,忽然现最左侧有一列隐蔽的小字——

每月初一付月息,光绪十一年玄月归还本金。

光绪十一年是明年!

沈清内心激动,看向县官:“大人,今年可是光绪十年?”

县官不耐:“自然是光绪十年!”

沈清手指借据左侧小字:“本金归期为光绪十一年玄月,期间利息月结。只要民妇能按时支付月息,本金十万两则可在十个月后归还!”

县官皱眉看向检验官:“高沈氏所言为真?”

检验官颔:“是的大人。”

县官摇了摇头,拍堂道:“放了高沈氏!退堂!”

沈清仍不敢相信自己被释放,直到春菊哭着跑到她身旁,她才回过神,眯眼看向狗官匆忙退堂的身影,厉声道:“大人且慢!”

县官顿步:“还有何事?”

“民妇要反告赵员外——无故入侵他人屋宅!抢劫!强奸未遂!”

众人哗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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