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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节(第1页)

所以,是漂亮的吧?

于是叶君书说道:“挺漂亮的。”

路哥儿的表情更加纠结了,他有咬咬手指头,一脸的为难。

叶君书心想,路哥儿该不会以为他有什么想法吧?正要开口解释,路哥儿又一脸犹豫的问道:“大哥,盼哥儿有没有什么亲戚朋友,他是住在县城的吗?能不能去其他地方住一段时间呀?”

“这个大哥就不清楚了哦。我只知道他和他的阿父相依为命,住在县城里。哦,还是今年谈的契,定的人家也是县城里的,明年开春就正式结契了。”所以,他没有对对方有意思啊!

不过,路哥儿问的这些话倒是挺奇怪的。

“哦……”路哥儿听完,低垂了小脑袋,不知在想些什么。

叶君书问道:“那路哥儿,你要去县城吗?”

路哥儿瞬间摇头说不去,然后又补充道:“勤哥儿也不许去。”

勤哥儿在一旁撅起嘴,不过他是听话的好孩子,就没闹。

叶君书:“……”诱惑失败。

于是最终他去县城时还是孤身一人,双胞胎倒是哭闹着想去。

但是叶君书考虑到现今天气这么热,孩子们长期晒着容易中暑,就答应了等天气凉下来后再带一大两小去县城玩,至于一直不肯去的两个哥儿,叶君书实在无可奈何了。

第36章第三十六章

第三十六章来者。

今天不是赶集日,人没有那么多,连摊位也少开许多家,和往常一样。

叶君书经常往县城跑,该买的东西都买齐了,所以这次只是将昨天打到的猎物送去酒楼。

胖叔已经知道李叔离开的消息,安慰似的拍拍叶君书的肩膀,还郑重表明,他家酒楼只会收叶君书送来的野物,而且价钱还和原来的一样,叶君书自是感谢不提。

离开酒楼时,背篓里还留下一只活蹦乱跳的兔子。

叶君书是准备送去给雷叔和盼哥儿的,他每次去买肉,雷叔都给他打折,久而久之叶君书其实还是有点不好意思。

卖肉的,通常也不缺肉吃,但是想来,他们也很少能吃到野味,这只野兔就送给他们换换口味吧。

叶君书过去市场时,顾客不见几个,附近摊位老板都聚在一起,在遮阴处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

叶君书走过去就受到热烈欢迎,雷叔起身迎过去笑道,“舟小子今天这么有空啊!”

叶君书笑着应道:“是啊,难得有时间,就顺道过来看看雷叔您。”

雷叔的生意和平时一样,不好不坏,摊位上还有小半扇猪肉。

雷叔以为他是来买肉的,就回到摊位招呼道,“这次还是往常一样的吗?”

叶君书摇摇头道,“不,我就来只猪手吧。”最近天气还热,本来就没什么胃口,这段时间天天吃肉,孩子们也其实也已经吃得有点怕了。

叶君书可不想一下子补得太狠了,索性先缓缓,上次路哥儿做得酸猪手,孩子们挺爱吃的,干脆再买些来。

“雷叔,我不急着回去,等我回去再给我吧。”

“行。”雷叔咧嘴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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