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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少爷不会有同行吧(第1页)

贾大人的信心充分鼓舞了一众团伙,然而怎么才能让五百绿营兵闻贼而溃,望贼而逃,从而保证此次劫银行动顺利完成。

这个问题比较棘手,指着预先伏下的几十号人能成?

对此,主要从犯之一的祖应元必须问明白。

或者说,讨教一二。

因为不解决这个问题,行动就有可能失败。

失败的代价,是大伙承受不住的。

贾六白了祖大寿重孙子一眼:“这种小事你还问我?你想想你老太爷他们怎么干的,照样学一遍不就行了。”

“你!”

祖应元先是一滞,继而气愤,然后却是眼前大亮。

一百多年前关外的明军以坑队友著称。

关内来的兵马千里迢迢赶到辽东一心报效大明,然后每次开战,本应支援他们的辽东明军不是拍拍屁股走人,就是被几个八旗兵挡得寸步不能前进,最终导致明朝从关内调来的精兵强将一轮接一轮的葬送在白山黑水之间。

当然,这事祖应元不认为同他老太爷有什么关系,毕竟老太爷当年是明朝的大忠臣,最后实在是守不住了才降的大清。

但老太爷所在的辽东明军专坑队友的做法,显然是值得学习和借鉴的,并且具有高度可行性。

“明白?”

“明白!”

见祖应元悟了,贾六很满意,他的意思很简单。打,他两百号人肯定干不过五百号人。

但是,跑的话,他这两百号人不可能输的。

一旦他们跑了,那帮绿营兵还能不跑。

一跑,问题不就完美解决了么。

所以,一个名将最基本的素质不是带着部下冒死攻坚,比如海兰察。

而是要充分了解自己的队伍,同时知道自己敌人,包括队友的短处。

曾国藩能将“屡战屡败”变成“屡败屡战”,从而得到清廷的重用,最终展成为所谓的中兴顶梁柱。

他贾大人有这么好的老师在,再差也能混个裱糊匠吧。

有的时候,做人不要太强,只要队友比自己差就行。

此,中庸之道。

但先,贾六必须争取到协运的差事,要不然他没有理由跟过去。

于是,他去了差遣房,先是汇报了一下道上情况。

大体就是形势非常严峻,番贼已经被温中堂打的狗急跳墙,如同疯狗一般四处袭击粮队,缉捕队全体旗汉同仁誓以决死之心捍卫前线将士的口粮,以及这次要运过去的工资。

由于年前饷银被劫,故为安全起见,贾大队长决定带领熟悉沿途情况的部下协助运输,以确保一路平安。

老崔一想也对,本来官寨这边也要派一支队伍护送,六子自告奋勇再好不过。当场许诺只要六子能安全将大军饷银护送到位,他这边直接给记一功。

出师有名的这个“名”弄过来后,贾六便以协运领导的身份去见那位黄游击。

在同护送的几名绿营军官闲聊中,贾六初步了解到这位黄游击从伍多年,曾参与过征缅之役,乃是凭实打实的军功升任游击。

这一情况有点始料未及,因为如果这个黄游击是真汉子的话,恐怕不会立即溃逃。

“实在不行,就宰了他!”

祖应元越的心狠手辣,让贾六怀疑是不是自己气运太旺,无意打通了这小子的任督二脉。

又或者,是祖灵觉醒,大寿重生?

当年祖大寿杀友军可不手软,在大凌河为了投降不仅吃掉几千民夫,还把赵率教等上百名坚持不降的军官全部宰了。

祖应元这小子是大寿的种传下来的,难保不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你说宰了他...

宰了他?”

贾六要确认。

“要碍事的话,当然不能留他了。”

祖应元很是果断。

“那好,这件事就由你来办。”

贾六转身就走,他可没本事宰掉一个生龙活虎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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