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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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章 陈二狗(第1页)

“汤婆子”是以锡或铜打造成南瓜样的圆壶。

圆壶上有小口可灌热水,外面再用布袋装好,以免烫伤使用之人。

“汤婆子”定价便宜,大概一百五十钱一个,所以在周国销量很大。1

只要不是很穷的人家,基本都有。

且“汤婆子”不易损坏,爱惜的人家,一个“汤婆子”可以传给几代人。

顾瑾他们家原来也有,不过分家时没分到。

此刻用的“汤婆子”还是前两日从抢院子的灾民身上扒拉下来的。

他们人人身上都揣着一个,现在还有不少“汤婆子”被李母收着。

刚刚挨着“汤婆子”,周奕冷如冰块的脚传来一股刺痛。

他又急忙将脚脚缩起。

顾凌云经验老道,他没有直接将脚放到“汤婆子”边,而是试探性的贴一下又赶紧挪开,如此反复几次,脚的温度上来了,才将脚贴住“汤婆子”。

姜福儿忽然哭了出来:“天啊,被窝里面好暖和,原来盖被子的感觉这么好……”

姜福儿脚趾头天生有六个。

可能被家人认为是不祥之兆,所以从小就被父母遗弃。

他是在孤独园长大的。

彼时那园长贪得不少银子,所以,生活在孤独园的孩子吃不饱也穿不暖。

像这种厚重的被褥,姜福儿从来没有盖过。

七岁时,朝廷拨不出款项俸禄,孤独园就停办了。

他便开始流浪。

再后来,他在亳县讨饭时遇到宋清琅,是宋大哥在大街上将他捡回来的。

可能是雏鸟情结,所以他和宋清琅关系最好。

不过,此刻因为按照年龄排序,他没有和宋清琅睡在一起。

听到姜福儿哭,其他孩子也想起各自的悲惨身世,偷偷哭起来。

他们已经很久没有住过有门有窗的房屋,也没有使用过“汤婆子”这么好的取暖器具。

师父她真的很好!

“琅哥,那个小姑娘,啊呸不对,是师父,他们家里的人看起来好严肃,我有点害怕。”穆小七朝宋清琅靠了靠,轻声说。

穆小七是十八个乞丐胆子最小的。

也是最后加入土地庙乞丐帮的。

他的家人都死在这次雪灾,粮食也通通埋入地窖里,根本拿不出来。

出事时,如果不是他娘亲以命相护,屋顶坠落时,肯定也被大梁砸死。

宋清琅在被窝里捏了下他的手,“别怕,习惯就好了。”

宋家家境中落前,也曾聘请过游侠儿做护卫。

那些游侠儿,他们很多人都曾经杀过人,自带一股煞气。

穆小七说的严肃,其实就是煞气。

宋清琅之前打探消息的时候,怕惊动院中人,只敢躲在墙根听声音,从声音分辨出里面有多少人。

如果与师父打一个照面,宋清琅肯定会放弃抢粮的计划。

不过,也幸亏他阴差阳错误会了,才有了这等可遇不可求的际遇。

顾凌云翻过身,看着乌黑的房梁,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他也不曾想到自己有朝一日会拜一个自己年纪还小的女孩为师。

更不曾想会在亳县遇见他大姐。

嗯,以前的大姐。

实际上,顾凌云与木三娘也不太熟悉。

因为他出生时,木三娘已经出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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