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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论奥特曼打小怪兽的必然性(第1页)

“亏你还有点自知之明。”

“不敢当,不敢当,多亏姐姐教育的好。”

似乎这两位每次见面,都是一场1v1辩论赛。莫小沫7岁,华晴9岁的那年,她们第一次见面。那时候邱兰芝的事业才刚刚起步,莫小沫还在羡慕华晴身上的漂亮洋装。

“姐姐,你的衣服真好看!”

“衣服好不好看,要分穿在谁身上。”9岁的华晴语出惊人,有着不属于她那个年龄的……刻薄……

“姐姐,我……”

华晴斜眼了下这位穿着地摊货的表妹道:“有些事你羡慕不来。“

第二次见面,莫小沫十三岁,因为要见表姐,记仇的她还惦记着第一次见面的场景,特地穿了小洋装。然后华晴仍然是一副我是公主,你个平民不要理我的语气:“穿再好的衣服,也透着一股酸腐气。”

莫小沫与华晴的仇,算是结下了。

二十岁,莫小沫已经穿得起任何她想穿的衣服,再次见到华晴,她已经是某名牌大学的硕博连读。

莫小沫的姑父,指挥着莫城斟茶倒水,嘴里还讨着便宜:“所以说从小到大的生长环境很重要,就像我们小晴,前途光明!腹有诗书气自华,不像小沫,皮猴子似的,连个211都没考上。”

华晴居高临下地斜了精心打扮过的莫小沫一眼,冷哼道:“铜臭气。”

莫小沫:我可去你的吧!

两人的见面从未愉快过,正如这次,还没开始采访就已经剑拔弩张。

“普千秋的事,你为什么选择站出来?”

莫小沫皱着眉,不知道这问题到底有什么价值,她把水杯放在边几上,不解道:“有什么可以不站出来的理由么?难道所有人都必须朝恶势力屈服才是这个社会该有的样子?”

华晴边用笔在本子上记录着,边朝莫小沫说:“你不用跟我这儿打官腔,只是社里决定对你做个正式的采访,你该怎么说怎么说。我写的时候会润色。“

“啧啧啧。”莫小沫不禁咂舌,“原来正经官媒也不过如此。”

华晴把笔放下,瞪圆了眼睛盯着莫小沫,冰冷道:“你什么意思?”

“表姐,以前总听你讲大道理,不如今天我也给你讲个道理吧。”莫小沫把腿盘起,眯着眼睛笑道,“你看过奥特曼吗?”听着华晴没动静,莫小沫猜测她这种人估计小时候只背过唐诗三百,铁定不知道奥特曼和圣斗士,她接着道,“没事,你没看过奥特曼,总该听说过奥特曼打小怪兽。”

”我不懂你要用一个日本的荒诞影视作品告诉我什么道理。“

“做人不要那么死板嘛,表姐。”

莫小沫嘴角始终挂着一抹,让华晴非常不舒服的笑意,可她带着采访任务,只得耐着性子听。

“表姐,你知道奥特曼为什么要打怪兽么?“她手指敲击着自己的膝盖,”简单点来说,你可以把他理解为一种应激反应,即是说一个人,当他有足够的能力,能够放手一搏打倒恶势力的时候,他就必然会选择站出来,而不是冷眼旁观别人的悲剧。”

“你的这种想法是带着道德绑架的个人英雄主义。”

莫小沫耸耸肩:“如果你要这么偏激的理解也可以。不过我必须强调我这里的前提,一是你有能力,二是你救赎的这个人值得救赎。”

”值得救赎的意义范围是?“

“你可以理解为一种需要被救赎的决心,这个人有想要被救赎的决心,那就值得被救赎,我从来不歧视娱乐圈你情我愿的潜规则,我只是不喜欢有人被强迫。”

华晴冷笑道:“你看,你不管做出多高的姿态,都不能免俗,道德底线依然让人不耻。”

莫小沫无所谓地望向脑海里的虚无:”我顺从社会的自然选择,但不认同个人的道德抉择。“

华晴在本子上写下一行字:明星为何降低道德标准?

莫小沫似是猜到华晴没写出什么好话,只道:“下一个问题。”

“你觉得普千秋是否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

“人死如灯灭,我不认同还能把他拿出来鞭尸么?”

“那你的意思就是并不认同了?”

“我可没这么说。”

华晴又在本子上写下:残忍、冷酷,崇拜血腥暴力。

“有人说你是因为和其中一个被害人有亲密关系,才选择自己去引诱普千秋,对此你怎么看?”

“官媒也听小道消息?”

华晴瞪了莫小沫一眼,换了问题:“我们都知道,普千秋这样的现象不是娱乐圈个案。”

“我们都?谁们?我可不知道,我才刚出道几个月,才踩着圈儿的边边。”

“可你已经从事幕后工作好多年了。”

“您也从事新闻媒体工作好多年了,您应该比我了解啊,怎么反倒是我先引暴这种事儿了。怎么着?意思是我们搞综艺的比你们经营官媒的还有正义感啊?关键你们搞新闻的嗅觉不该比我们敏锐么?”

“你!”

“表姐别生气,周姨,给我姐添茶啊!”

华晴一口气被莫小沫噎得上不来,在本子上潦草写下:不过是为了挑战权威彰显自己魅力的一场恶意炒作。

华晴总想抓莫小沫言语里的漏洞,直到几个回合过后,莫小沫忍无可忍道:“我说华记者,我怎么听您这话是打心底里看不起我们文艺工作者啊!”

“文艺工作者也有高尚和贵贱之分。”

“只有品格才有高尚和贵贱,职业和人本身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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